总局令属于什么?总局名称
国务院令跟安监总局令有什么区别?
〖One〗、签署主体不同:国务院令: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代表国家比较高行政机关的决策和意志。安监总局令: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签署,代表该部门的决策和规定。适用范围不同:国务院令:其效力覆盖全国各级行政机关,涉及范围广泛,旨在规范及指导全国性的行政管理行为。
〖Two〗、颁发部门:安监局设定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第3号)用处:该证件主要用于经营批发不含仓储的危险化学品贸易。
〖Three〗、组成部门与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属于上下级领导关系,但有个别直属机构属于国务院直接领导的正部级单位 。教育部和(原)安监总局都没有隶属关系,没有职权大小比较。
〖Four〗、法律依据不同特种作业操作证:法律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法律依据是《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0号令)。
〖Five〗、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55号),申请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首先,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并确保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Six〗、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才叫法律。国务院制定的叫行政法规。其他都叫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单行条例之类。
总局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One〗、第一条 为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优化准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产品或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Two〗、《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63号令)的修订解读如下:发布与实施时间:该修订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完成,并于2021年4月22日发布,2021年6月1日实施。修订基础:此次修订是在2015年4月9日首发的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
〖Three〗、《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Four〗、法律分析:163号=号令是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改后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6年2月21日发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Five〗、可能你想问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5年4月9日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总则:明确制定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优化准入程序。规定国家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制定资质认定事项清单和基本规范等。
〖Six〗、质检总局163号令并未完全作废,而是经历了修改。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的信息,2020年11月11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进行了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令是部门规章吗
是的,国家税务总局令是部门规章。依据《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税务部门规章(以下简称税务规章)指根据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国家税务总局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对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税务规章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的形式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部门规章通常是以局长令的形式发布的,这显示出其权威性和正式性。相比之下,公告、国税函、国税发和财税字等文件则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这类文件往往采用红头文件的形式。这些规范性文件虽然在税收管理和政策实施中起到重要作用,但其效力明显低于部门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不是部门规章,而是税收规范性文件。以下是具体解释:发布形式: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部门规章通常是以局长令的形式发布的,显示出其权威性和正式性。而公告则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这类文件往往采用红头文件的形式。
税收部门规章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属于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属于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条例》属于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税收部门规章是由国家税务总局通过。
税收部门规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税收征收管理规则:这是税收部门规章的核心部分,详细规定了税收征收的程序、方式、时限等,旨在确保税收工作的规范进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这部分规章主要涵盖国家为鼓励某些行业、地区或特定情况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出口退税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等。
制定规章。综上所述,税务部门规章制度有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务规章,税务行政规范四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税务部门规章的内容涵盖了税收征收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等。这些规章为税务工作人员提供了工作指导,也为纳税人提供了应遵循的规范。税务部门规章具有法律效力,其制定过程严谨,需遵循法定的程序和原则。
请问国税函、国税发、国税函发、国家税务总局令有什么区别?_百度...
税务总局的文件主要有:税务总局令(规章)、国税发、国税函。税务总局令属于税务部门规章,期效力及于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国税发、国税函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具体适用地区根据主送单位、抄送单位确定。
发文对象与目的不同:国税发:主要是针对某些具体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章、规定,面向全国税务机关发文。它的目的在于传达和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指导原则。国税函:则是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下级单位汇报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的发文。
国税发和国税函在法律效率上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国税发是针对某些具体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章、规定面对全国税务机关发文,而国税函是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下级单位汇报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的发文。
需要经过更为严格和详细的审议过程。这种区别不仅体现在文件的形式上,更体现在其在税收管理中的角色和功能上。综上所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在效力、制定程序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税收政策,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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